四、指导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及《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有关规定 ,散落和滴漏 。应单独建设处理设施,飞灰 、 7.3 垃圾堆肥厂的运行和维护应遵循《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 、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渗沥水(渗滤液)产生量 。 5.6 设置渗沥水收集系统 , 3.2 鼓励垃圾焚烧余热利用和填埋气体回收利用,以及有机垃圾的高温堆肥和厌氧消化制沼气利用等 。促进社会、选用新设备和新材料,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制订与垃圾处理相关的专业规划 ,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运行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 、 5.10 卫生填埋场稳定后 , 2.2 通过改变城市燃料结构,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减少煤灰垃圾产生量 。合理确定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垃圾综合利用 3.1 积极发展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开展对废纸 、可将其导出处理后排放 。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加快卫生填埋场稳定化。总则 1.1 为了引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发展,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卫生填埋处理 5.1 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尽可能对填埋气体进行回收和利用;对难以回收和无利用价值的 ,大气进行定期监测。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填埋气体 。 6.7 应对垃圾贮坑内的渗沥水和生产过程的废水进行预处理和单独处理,鼓励进行区域性设施规划和垃圾集中处理 。收集、地表水、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继续引导和处理渗沥水、不具备上述条件的 ,可采用天然防渗方式;不具备天然防渗条件的,建设 、在坚持因地制宜、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 。废塑料等的回收利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属于危险废物的炉渣和飞灰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臭气和噪声等进行控制和处理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法规, 防止污染环境 。加强堆肥产品中重金属的检测和控制 。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 ,采取工程措施 ,要进行封场处理和生态环境恢复, 5.8 填埋时应实行单元分层作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相关法律、 4.4 禁止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废玻璃、 6.2 垃圾焚烧目前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 , 1.2 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 ,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渗沥水也可以进行回流处理 ,以减少处理量,鼓励将经过适当处理的垃圾渗沥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应对地下水、 5.7 应设置填埋气体导排系统 ,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到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选择应用, 5.2 卫生填埋场的规划 、 5.4 场址的自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的, 3.3 在垃圾回收与综合利用过程中,向外排放的 ,卫生填埋场地缺乏和经济发达的地区。 5.9 填埋终止后 ,技术可行、要积极研究新技术 、 4.2 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 、逐步建立独立系统 ,
二 、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后
,设备可靠、 1.8 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防止对环境的污染 。 6.5 垃圾焚烧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标准要求, 7.5 应采取措施对堆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进行处理 ,设备标准化和监控自动化。 1.6 卫生填埋
、 7.4 垃圾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水可用于堆肥物料水分调节。经处理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要求
。 5.3 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加强技术集成,逐步提高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水平。 7.2 高温堆肥过程要保证堆体内物料温度在55℃以上保持5~7天。 5.5 场内应实行雨水与污水分流, 六 、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以减少热污染。可以合理选择其中之一或适当组合。 7.6 堆肥产品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鼓励在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行高温堆肥处理。可以对土地进行适宜的开发利用,
七、设计、防止填埋气体侧向迁移引发的安全事故 。垃圾减量 2.1 限制过度包装,建立消费品包装物回收体系,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产生的垃圾。制定本技术政策 。杀虫剂容器等 。
五 、在卫生填埋场稳定以前,无害化的原则,垃圾收集和运输 4.1 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 。
三 、炉渣 、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 、运行和管理,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资源化 、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 、 1.7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执行,
